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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电力学院学生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条例
  • 2017年03月08日 15:16  来源: 点击:[]

  • 电力学院学生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条例

    1、学习小组组长、副组长负责组织小组认真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,做好学习记录,于学期末统一上交;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学习小组的考勤和考核工作。

    2学生参加理论学习须做好学习笔记,于期末统一上交;每学期完成一篇学习心得。遵守理论学习课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安排。

    3、学生的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团组织推优、以及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的重要参考内容。

    4、设 “优秀理论学习小组”评优表彰奖项,每学期一评。

    5、学生学习理论情况的考察包括:

    1)学生学习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。

    2)考勤:考勤占总成绩50%,每迟到早退一次减3分,每缺勤一次减10分,学员每学期无故缺勤两次以上则视为本学期理论学习课不及格。

    3)学习笔记:学习笔记占总成绩30%,要求笔记分次记录,学习内容详实,字迹工整,包含本学期理论学习课的所有内容。

    4)学习心得:学习心得占总成绩20%,要求手写,字迹工整。字数不少于1500字,不得抄袭。

    5)学生须认真参加理论学习,学习态度端正,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。

    7、优秀理论学习小组考核条例  

    1)组织情况:学习形式丰富多样,学习气氛良好,学生积极参与理论学习。

    2)考勤:小组成员出勤率较高,没有无故缺勤状况。

    3)课堂表现:要求学员认真参与学习,遵守学习纪律。

    4)学习笔记及心得:小组成员上交笔记、学习心得情况良好,须认真积极,内容真实,字迹整洁,无抄袭情况。

    5)小组学习记录:要求记录内容完整、真实,不弄虚作假,并有党员签名。

    6)纪律:学生须遵守条例制度,有组织纪律性,无违纪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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