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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转发《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年度寻访 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》
  • 2016年10月19日 14:01  来源: 点击:[]

  • 为在我校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6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启动之际,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年度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报名时间:

    20161019日至20161115

    二、活动主题:

    青春自强·励志华章——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

    三、报名条件:

    1.在校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;

    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    3.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
    4.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;

    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,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”获得者不受此限。

    四、活动安排

    1.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到此次活动,还可结合学院各类评优展示活动,发掘自立自强、勤奋好学、艰苦奋斗、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,扩大宣传及影响力。

    2.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,可以登录到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官网(http://star.xiaomei.cc/),点击“我要报名”,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,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,完成报名。同时也可以关注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官方微信公众号(“self-star”),在公众号主页点击“我要报名”,进入报名系统,根据提示注册、填写相关信息,完成报名。

    3.报名成功的同学须开通新浪微博,关注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、“内蒙古工业大学团委”官方微博,在#自强之星#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,并@大学生自强之星@共青团中央学校部,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

    4.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“寻访自强之星”,进入2016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简介,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,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:我是****学校(学校名称)**(参选人姓名),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,中国青年报社承办,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校级寻访阶段,我的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宣言是****!请为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点赞!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。

    5.集齐微博、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,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(活动官网进行下载)、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ngdtw2003@163.com,作为我校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参评材料。

    6.报名截止后,校团委将对所有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(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、是否符合报名条件、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)。1118日至1125日校团委将开通我校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投票平台(关注“内工青年传媒中心”微信公众号),对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进行网络投票,前十名将进入校级评选。

    五、工作要求:

    1.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全面开展我校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各学院要以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为契机,强化领导,整合资源,选树典型,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我校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

    2.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,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。各学院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的宣传,扩大活动影响力。校团委将选择部分优秀典型事迹在校园网、校刊及各类校级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。

    3.创新推动,打造品牌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各学院要进一步创新推动,挖掘内涵,通过举办“自强事迹分享会”、自强之星在线访谈、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、组织自强之星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,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,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,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、有追求的大学生,做有担当、有作为的大学生,做有品质、有修养的大学生。

    联系电话:0471-6576126

    邮箱:ngdtw2003@163.com

    活动官网:http://star.xiaomei.cc/

   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

    20161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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